一、产品定义
公司以金融机构存量债权资产中因短期流动性不足而产生的不良债权为收购目标,在按相关规定进行收购的同时,与债务企业或第三方签订资产重组协议及财务顾问协议,重组约定债权本金、重组期限、重组利息、财务顾问费率、还款计划、抵质押条件等要素,实现不良债权收购与处置一体化。
二、产品特定
1.通过收购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帮助金融机构化解金融风险。
2.收购方式灵活多样,可采取单户收购或打包收购。公司可通过自治区国资委委托以协议方式进行债权 资产收购。
3.收购的债权应为金融机构合法持有的,被认定为不良资产的金融债权。
三、客户对象
1.资产出让方:境内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2.被重方限务个业)因短期流功性个足导款近期偿还债务有困难,但资产质量较好,来现金收入 充裕的企业。
四、相关资料
1.出让方合法拥有的拟出让资产的债权凭证。
2.被重组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被重组方贷款卡卡号及密码。
4.被重组方近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5.被重组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与签字样本。
6.被重组方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或宽本来源证明。
7.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五、业务流程
1.与资产出让方及债务企业等相关各方就收购条件进行洽谈。
2.在资产出让方及债务企业等相关各方配合下,聘请中介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及资产评估。
3.与相关各方进行法律文本的修订与完善 。
4.与相关各方签署有关协议,并办理抵质)押手续。
5.办理资金支付与资产交割手续。